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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区认种认养树木和公共绿地活动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区
认种认养树木和公共绿地活动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5]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区认种认养树木和公共绿地活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汕头市区认种认养树木和公共绿地活动方案


  近年来,以“爱我汕头,绿化家园”为主题的认种认养树木和公共绿地活动在汕头广泛开展。许多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及个人先后慷慨解囊,出资出力,认种认养树木和公共绿地,为汕头的绿化建设作出了有益的贡献。今年,我市将接受国家和省的有关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考核。为共建美好家园,让汕头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特在市区开展“一人认种一棵树,一人多栽一盆花,一人绿化一平方”的“三个一”认种认养树木和公共绿地的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创园,家家绿化庭院,共同美化汕头的良好局面。
  一、认种认养对象:市区的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认种认养地点及苗木品种:(见附表)
  三、认种认养形式:1、由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委托绿化部门实施;2、自种自建,按绿化部门指定的地点、品种、要求,自己组织苗木实施种植;3、认种认养的树木、绿地统一由绿化专业队伍进行管理和养护,如果要求自己管养的,由认种认养人与绿化主管部门签订认种认养协议书;4、认种认养的资金由绿化主管部门统一登记列入专户,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捐献者的询查、监督。
  四、认种认养鼓励措施:1、凡参与认种认养者,一律由绿化部门登记在册;2、个人认种认养1千元以上者、单位认种认养1万元以上者,由市绿化主管部门发给荣誉证书;3、个人认种认养1万元以上者,单位认种认养10万元以上者,由市绿化主管部门发给荣誉证书,并由市政府通报表彰;4、认种认养贡献突出者,由市政府通报表彰,条件许可的给予刻石留念。
  五、联系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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