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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新政发[2005]2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步伐,增强市政公用行业服务功能,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就加快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按照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政事、政企分开,建管分开,管养分离的改革步伐,逐步实现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服务规范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发展带来的实惠。
  (二)目标要求。按照全面规划、有效监管、市场运作、有序竞争的原则,以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为基础,突出抓好管理体制、运作模式和经营方式改革。按市场化要求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科学的政府监管机制;打破垄断,彻底改变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全面放开城市市政公用企事业投融资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允许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投资和经营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鼓励改组改造市政公用存量资产,开发市政公用潜在资源,逐步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和企业制度创新,推进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促进其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建立富有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实现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使城市市政公用企业逐步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主体;尽快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市场竞争机制、企业经营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实现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运营机制创新,运营成本降低,运营质量提高,走上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管理体制
  (三)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管理模式,从直接经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管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政府部门要与其直接管理的城市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脱钩,由行政隶属关系改为监督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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