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做强做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基础。装备制造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产权制度和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要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充分整合企业技术、管理和营销网络,以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经贸、科技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助装备制造业企业改制和推进信息化,积极支持和培育一批符合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上市。
公有制企业要加快改制步伐,转换经营管理机制。优势企业要通过改制更好地发展壮大;劣势企业要实行改组、兼并、拍卖、关闭,让其退出公有制。要引导、鼓励、支持优秀民营装备制造企业兼并、收购公有制企业,实行低成本扩张,扩大规模,增强实力。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要加快培养装备制造业发展所需人才。市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我市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需求,制定人才专项培养规划。市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干部管理学校、高级技工、第二技工学校等要根据规划和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建立多层次的装备制造业研发设计和管理人才培养体系,保证相关专业合理的招生规模和生源素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装备制造业适用的高级技术工人。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积极开展定向和岗位培训及适用技术培训,使企业工人从单一技能型向技能和智能复合型转变。建立健全技能人才等级考核制度。实行就业准入,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国家规定技术岗种实行持证上岗。要多种形式引进装备制造业急需的人才与智力。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在国内外装备制造业发达或人才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机构,探索引进人才和智力的新途径。
6、加强领导,保证装备制造业快速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装备制造业有一定基础和实力的地方要把发展装备制造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紧制定和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重点,加强政府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及时解决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市有关部门要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经贸部门要承担起具体的协调与管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快装备制造业行业协会的建设步伐,按行业分类组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政策导向、技术创新、信息沟通、中介服务、协调管理、沟通政府与企业间桥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心协力推动装备制造业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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