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深圳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5年3月17日 深府[2005]46号)
市监察局《深圳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深圳市监察局 2005年3月17日)
2005年,我市行政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贯彻《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改革总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更加有效地开展政令检查、效能监察、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和廉政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发挥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推动行政监察工作的改革和创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高效理政,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服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正“宝安、龙岗城市化”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在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等方面违法违纪、损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既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又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查处和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以及违法乱建私房、毁林种果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存环境的行为。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制度,维护好企业员工、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纠正农村股份制公司改造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继续抓好纠风专项治理。以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继续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重新核定教育收费“一费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收费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的行为。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为重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树立和宣扬一批医德医风先进典型,研究解决当前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完善《深圳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续管理办法》。以解决执法不规范、超范围执法、刁难群众以及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治理公路“三乱”。健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上路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完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执法监督机制等治乱长效机制。以规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强制性培训收费行为为重点,治理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开展强制性培训收费专项检查,健全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强制性培训收费行为。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收支两条线”管理、整顿统一着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