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5]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五年三月三十日
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2005年3月26日)
为深入贯彻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越层越界开采,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现制定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太原市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璞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薛东晓 (市政府副秘书长)
薛俊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政春 (市纪检委常委)
刘梦春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宏江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 旗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国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办主任)
杨位保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索秀敏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师春锁 (市供电局副局长)
庞胜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主任:庞胜奎 (兼)
副主任:武世光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和范围
(一)私挖乱采 (地上)
1、无证私开煤矿整治的重点地区
万柏林区:冀家沟、孟家沟、红花沟、磺厂沟、上下南山、龙泉沟、赛庄、沟南、石槽沟、七里沟、渔沟、偏桥沟、四达沟、南峪沟及国有大矿周边地区。
晋源区:风峪沟、开化沟、上冶峪沟和明仙沟。
古交市:矾石沟、长峪沟、水深沟等。
娄烦县:顺道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