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上无曝光批评的,得3分。有曝光批评的,每条每处扣0.5分。
3、各区检查考核要做到人员和考核结果落实,于每月3日前报市市容环卫检查考核领导组,得2分;检查考核结果不周密,扣1分,未报不得分。
三、考核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太原市市容环卫绩效考核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乔亮生 (副市长)
副组长:冀克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恩友 (市市容环卫局局长)
朱茂生 (市建管委副主任)
邢建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崔大华 (市执法局副局长)
陈立盛 (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
郭惠田 (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
冯鲁宁 (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
赵 静 (市市容环卫局纪检组组长)
张林虹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鲁宁兼任。
副主任:梁月花陈江波、张艳红、田树人、孙玉山、郭晋毅、李越、王卫东、葛跃强
办公室下设检查组、宣传组、审核组。
检查组由田树人、孙玉山、王卫东、葛跃强负责。
宣传组由张林虹、陈江波、郭晋毅负责。
审核组由梁月花、张艳红、李越负责。
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由市市容环卫局从直属单位中抽调60人,组成市市容环境监督考核中心,负责日常考核工作。在考核中心未组建成立前,日常考核工作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每月15日和28日前分别组织两次全面检查、一次早查和晚22:00点前的夜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考核区域划分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可比、真实,检查分组、分区域进行,每季度轮换。检查区域按南北走向,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划分为5个区域。
第一区域:和平南路、和平北路以西,包括柴村镇、晋源镇、晋祠镇、罗城地区。
第二区域:和平南路、和平北路以东,汾河公园以西。
第三区域:滨河东路以东,恒山路、解放路、解放南路、解放北路、长治路以西,包括高新区。
第四区域:解放路、解放南路、长治路以东,涧河路、建设北路、建设路、建设南路、太榆路以西,包括小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