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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管委关于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乔亮生 (副市长)
  副组长:孙荣琨 (市建管委主任)
  成 员:朱茂生 (市建管委副主任)
      郭治明 (市规划局局长)
      王建勋 (市市政局局长)
      马恩友 (市市容环卫局局长)
      张 波 (市园林局局长)
      张 利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新生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建堂 (小店区副区长)
      郭德魁 (晋源区副区长)
      白建生 (万柏林区副区长)
      计建忠 (杏花岭区副区长)
      王 晋 (迎泽区副区长)
      赵凤山 (尖草坪区副区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六个工作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委,六个工作督导组分别设在各职能局,对六区整治工作进行协调、督查。
  (一)办公室
  主 任:孙荣琨 (兼)
  副主任:朱茂生 (兼)
  成 员:宋绍常 弓家瑞 范 勇 梁月花 曹东辉陈江波
  负责全市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起草整治活动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审核下拨经费,督导、检查、验收、总结整治工作。
  (二)拆除违法建筑、违法广告,规范店名广告牌匾督导组
  组 长:贾建志 (市规划局副局长)
  副组长:崔大华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由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
  负责指导各区对违法建筑、违法广告、不规范的店名牌匾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提出拆除整治方案,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实施考核验收,协调各区有关事宜。
  (三)整饰建筑立面督导组
  组 长:冯鲁宁 (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
  成 员:由市市容环卫局人员组成。
  负责指导各区对污损严重的建筑立面进行重新整饰,实施考核验收,协调各区建筑立面整饰中的有关事宜。
  (四)补植绿地、树木督导组
  组 长:吕从标 (市园林局副局长)
  成 员:由市园林局人员组成。
  负责指导各区对损坏的绿地树木提出补植补栽方案,报领导组审定后,按方案进行绿化建设。实施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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