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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太原市2005年初中学业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

  登分工作采取全封闭管理方式。登分工作采用填涂《机读登分卡》输入计算机的方式,实行两次涂卡、两机输入、两机校对和人工复查相结合的办法,保证录入成绩准确无误。登分使用的计算机要采取两人管理,分别设置开机密码和系统使用密码。
  登分工作结束后,成绩数据库信息要制作成不可擦光盘,分别由市招考中心和市教育局监察室备份存档。
  阅卷教师和登分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中考评卷、登分和建档工作实施意见》、《评卷守则及处罚规定》和《登分人员守则》。
  考试成绩揭晓后,考生对成绩有疑问,三日内可向县(市、区)招办提出复查申请,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复查。复查范围仅限于错登分、漏登分和合分错误。
  六、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2005年6月23日—27日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印发的《报考指南》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专业、生源、学校编号及有关政策规定选报。
  2、《太原市2005年中等学校招生考生登记卡》和《机读志愿卡》上所填写(涂)志愿必须完全一致,出现差异以考生电子档案为准。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学校和招生部门要组织考生和家长认真校对,如因考生本人填写(涂)志愿错误贻误录取,责任自负。
  3、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一律不准更改。
  (三)考生志愿栏设置
  考生志愿栏共设十栏
  1、第一栏为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栏即:原重点中学和太原四十八中志愿栏,设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一个,扩招志愿一个。
  2、第二栏为第二批普通高中志愿栏即:县(市、区)普通高中志愿栏,设第一志愿一个,扩招志愿一个。
  3、第三栏为第三批普通高中志愿栏即:省、市属一般普通高中,企事业普通高中,设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三个,扩招志愿一个。
  4、第四栏为第四批普通高中志愿栏即:民办(公参民)普通高中,设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一个。
  5、第五、六栏为普通师范学校、幼师和特师志愿栏,设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一个。
  6、第七栏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栏,设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两个。
  7、第八栏为第一批普通中专学校志愿栏,即在晋部属、省属中专学校,市警校和卫生类及特殊专业的学校,设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一个。
  8、第九栏为第二批普通中专学校志愿栏,即市属和外省中专学校,设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一个。
  9、第十栏为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栏,设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一个。
  (四)填报志愿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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