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试卷印制全部过程中,必须实行全封闭。所有接触到试题的人员全部入闱,隔断其与外界的书信、电话、会面以及一切可能发生联系的通道,厂区必须安装可覆盖整个厂区的无线信号屏蔽设备,并保证入闱期间连续开机工作。入闱人员不准离开所规定的活动范围,不准在保密区域外或宿舍内外谈论试题内容,不准将有试题内容的废卷、纸条等带出保密区域。入闱期间,印刷厂必须每天24小时安排专人内外值班守卫。在特殊情况下,监印双方负责人在保卫人员的监督下方可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联系。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方可解闱。
5、监印人员对试卷质量要随时检查,保证字迹清楚,试卷完整;无白页、脏页、破页、重页、纸洞、漏字、错字、折角等;图表、符号、标点要准确。
(四)成绩评定
1、初中毕业成绩为学业考试成绩加考查科目成绩,由学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综合评定后决定其能否毕业,毕业的学业成绩采用A、B、C、D四级划分等第,A等为优秀、B等为良好、C等为及格、D等为不及格。
2、中等学校招生采用考试实际分值
(五)加强考试组织工作,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
1、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必须高度重视考试组织工作,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考试的各项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社会声誉》的通知和我市考风考纪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实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一切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2、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所有涉及试题、试卷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关于加强全省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试题、试卷在押运、保管、分发、收交等项工作中万无一失,严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3、考生准考证号由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使用计算机随机编定,考场编排情况公布的时间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确定,任何个人不得提前公布和泄露。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竖一条龙排列,单人单桌单行,前后左右距离必须保持在一米以上。
4、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条件选定考点,原则上安排在县城。严禁选用危房作为考场。考点主任必须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考点的各项工作都要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市、县(市、区)、考点和监考人员要层层签定考试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责任书。
5、要认真选拔、培训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每个考场派两名监考,同考场监考必须由不同单位的人员组成,各科考试要采取随机监考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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