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时间
6月20日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15:00—17:00 综合文科
6月21日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15:00—17:00 外语
6月22日上午:8:30—11:00 综合理科
3、考试办法:
(1)综合文科(政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只可以携带教育局指定的与考试科目有关的课本。
(2)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理科采取闭卷考试。语文、英语学科听力(话)考试和笔试同场进行;数学、英语、综合理科和综合文科客观卷采用《机读卡》答题。
(3)体育采取学校过程考核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
学生在初中阶段达到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并取得合格证者记24分,没有达到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记18分;往届生凭初中毕业证或中学生体育合格证记24分,没有达到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记18分。
现场体育考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满分为6分;现场体育考试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制订的统一评分标准。
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另文下发)。
现场体育考试采取阳光操作,考试成绩当场录入计算机,当场向考生书面通知体育考试成绩并当天进行公示。考生发现成绩有误,可当场提出申请复核。每场体育考试的原始记录和计算机资料,要由招生部门和纪律监察部门当场封存管理。
(二)考查科目和办法
考查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等。
考查办法:地理、生物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在课程结束后由学校组织进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市、县教育部门组织实施(考查时间、地点另文下发)。
持有初中毕业证的往届生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成绩凭毕业证视为合格,不再参加考查。
(三)命题制卷
文化课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包括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教考试[2004]2号《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命题教师和监印工作人员的选聘、审查工作。参加命题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保密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升学考试。
2、凡是考前对学生进行学科辅导和编写中考复习资料的教师或教研人员不得参与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
3、选择保密(含通讯保密)条件好,印刷质量高,并在省保密局注册备案,领取了“保密材料印刷许可证”的印刷厂家承担试题、试卷(包括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印刷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