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亚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
三亚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促进农民增收,根据省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琼农科教[2004]9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以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扶持政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基本原则,积极引导,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和各项服务工作。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通过制订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把任务分解到各培训单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3、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单位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引导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整合培训资源,不断改进培训方法,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4、按需培训,注重实效。认真做好劳动力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要求,根据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