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分析评议阶段“提出评议意见”工作的通知
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单位,市委各督导组:
当前,我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大多数单位,正在按照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分析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是分析评议阶段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党员明确整改方向,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有利于下一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利于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关键是要取得实效”的精神,进一步把“提出评议意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议意见的主要内容
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对每个党员提出书面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应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三个方面。评议意见以党员在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性锻炼的情况为主,同时,注意评价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的现实表现。要如实评价党员在政治思想路线、理想信念、为民宗旨、遵守党的纪律、工作方法和作风、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优点和不足。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分管的行业、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提出评议意见的方法步骤
“提出评议意见”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要注意讲究方式方法,要认真分析归纳,充分讨论。要遵循以下基本步骤:一是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对党员逐一提出分析评议的初步意见。二是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将初步评议意见与评议对象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并填写评议意见表。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如评议意见确与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不符合的,支委会要修改完善评议意见后再与本人见面;如评议意见符合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且不宜修改的,支委会要对本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虚心接受评议意见。三是支委会作出对党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议意见表。党员人数少,没有支委会的党支部,对党员的评议意见,由党员会议提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阅。对党支部书记、行政领导的评议意见还要报单位分管领导审阅。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经其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组织审阅后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对班子主要领导的评议意见还要经市委督导组审议并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是支委会向党员逐一反馈书面评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