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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抓好产业开发,打牢贫困人口稳定增加收入的基础。要大力抓好覆盖贫困农户的产业开发,把覆盖贫困农户产业开发的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将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对接,走产业化扶贫道路。
  (三)扎实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促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要围绕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贫困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积极帮助受过培训的贫困农民开拓就业渠道,增加就业。
  五、整合资金,形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强大合力
  整合资金、捆绑使用,是保证“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成功的关键一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集中使用扶贫资金。中央和自治区每年拨我市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90%以上要用于“整村推进”工作的贫困村;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财政扶贫资金要全部用于开展“整村推进”工作的贫困村;享受扶贫贴息借款的龙头企业所实施的项目,要90%以上面向贫困村;小额信贷投放的农户要90%以上面向贫困村。以上各项扶贫资金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确保“整村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变、用途不改、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力度。从今年开始,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农田水利、退耕林、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卫生、广播电视“村村通”、职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项目资金时,要向开展“整村推进”工作的贫困村倾斜,不能各自为战,自行其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整村推进”工作的目标任务,与有关部门协商统筹做出达到目标任务需要的资金和落实到有关部门的具体计划,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实施。
  (三)充公利用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大会战项目资金开展“整村推进”工作。从今年开始,“三大会战”项目安排要与“整村推进”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尤其是村屯道路、人饮、水利设施、生态文明村等,要重点向“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倾斜。
  (四)调动社会扶贫力量,整合社会扶贫资金。市、县区直属机关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要结合“整村推进”项目进行,想方设法多为贫困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鼓励有实力、有爱心、乐奉献的社会各界出资承建贫困村建设项目;发挥外资帮扶资金在“整村推进”工作中的作用;动员和组织贫困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村推进建设,主动投工投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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