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均有0.5亩以上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或经济作物或林果,收入相对稳定的产业基本形成并基本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土地资源匮乏的贫困村60%以上农户每户输出1个以上劳动力。
(四)绿化率达60%以上,“四旁”(即村旁、路旁、溪旁、屋旁)基本实现绿化。30%以上农户建有合格的沼气池。
(五)村委会办公房为钢混或砖混结构,有培训用房和卫生室、计生室。村级小学校舍无危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4%以下。80%以上劳动力接受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掌握1-2门致富技能。90%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村委会所在地通电话。
三、统筹安排,切实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计划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全市317个贫困分三批实施“整村推进”工件,完成一批,验收一批。三批时间另分为2005—2006、2007—2008、2009—2010年。
我市首批实施“整村推进”工作的贫困村为135个,其中,马山县38个,隆安县32个,上林县23个,横县13个,宾阳县9个,邕宁县8个,武鸣县7个,永新区2个、城北区2个,江南区1个。
在今年4月份以前,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确定首批整村推进贫困名单;二是做好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的现状调查摸底,掌握实情;三是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实施方案的制定。5月份以后认真组织实施。
后两批“整村推进”贫困村的计划安排要在总结首批实施工作的基础上,提前做好计划,按照要求,一抓到底,确保在2010年以前全面完成自治区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
四、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改善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整村推进”工作要突出打牢“两个基础”,即:抓好生态建设,改善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他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打牢贫困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进行结构调整,建立生产基地,推进产业化扶贫和抓好富余劳动力转移,打牢贫困人口稳定增加收入的基础。
(一)改善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打牢贫困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实施“整村推进”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基本农田建设,保证群众的口粮田,稳定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要加水、电、路、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生态建设,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活条件,提高他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的特困人口,要积极稳妥的推进异地扶贫开发,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脱贫致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