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抓手,把项目进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紧紧围绕项目开工、在建、储备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千方百计落实建设条件,努力提高项目立项成功率、开工率和建成投产率。要突出抓好一批大企业、大项目建设进度。继续抓好省政府直接调度的20个重大项目和企业,一企一策,明确年度目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在深入推进“861”行动计划的过程中,要把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优势领域,改善薄弱环节,努力增强我省经济综合竞争力。在继续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业,认真抓好制造业项目。继续壮大现有优势产业,提升结构层次,延长产业链,进一步巩固在国内市场的优势地位。要根据市场需要,在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等具有发展潜力行业领域提出并实施一批新项目,实现薄弱行业的突破,力争到2007年全省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
三、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解决资金制约问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更多地运用市场的办法,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继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及时衔接资金计划;积极推动现有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合资合作和兼并重组。要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扩大资本市场筹资规模;进一步开放投资市场,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广泛吸收社会投资,放手让民间投资参与“861”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大开放战略,大力引进外资,面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861”行动计划项目为载体,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以及专业招商、产业招商等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成效。
四、健全和强化项目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
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把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项目储备等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量化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要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办法,严格项目的考核和奖惩。适当安排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和奖励专项资金,与项目建设挂钩,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以奖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