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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三)把区域规划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
  区域规划是跨行政区编制的规划,集战略性、空间性、约束性为一体。区域规划的目标是统筹考虑人口、资源和环境、经济,把人口和经济引导到适宜人居住的空间,规划的对象是人口居住地和生态环境、经济中心和城镇体系、联结经济中心和其它功能区的基础设施网络、限制开发区和保留空间等,规划的任务是划定各类功能区的“红线”,把一定区域的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人口聚居区、绿地和保留区等落实到具体的空间,并规划好相应的基础设施网络。
  按照国家的部署,“十一五”期间要启动省级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我省“十一五”期间的安排是:先做全省范围内区域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于2006年开始启动正式编制工作。同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以区域范围内城乡、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试编若干个具有区域规划特点的重点专项规划:一是结合水电开发,编制“三江”流域到2020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与西藏自治区、四川省合作,编制滇西北地区加西藏、四川一部分地区构成的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规划。三是编制昆曼经济带区域规划,范围包括我省滇中、滇南地区,老挝北部9省,泰国北部、中部若干地区。
  (四)改革市县规划
  从“十一五”起,要按照最贴近群众、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要求,改革市县规划。市县规划要更多地阐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使之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有条件的市县可探索编制一个规划,把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城镇体系规划与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整合在一起。按照改革方向,我省将选择几个市县试点,启动市县规划改革工作。
  四、做好编制工作的要求
  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总体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编制程序,注意衔接协调,突出发展重点,强化规划深度,提高可操作性。
  (一)加强研究,理清发展思路
  编制规划是深入了解国情省情的过程,是反复思考、形成思路的过程,也是明确发展方向、坚定信心的过程。要在准确把握前进方向,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理清发展思路的基础上编制规划。在形成发展思路的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特别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如何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当地实际,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如何适应全球化趋势,以开放的视野审视发展中的问题;如何加快增长方式的转变;如何以加快形成经济自主增长的机制为目标,实事求是地确定政府的职责;如何切实转变只讲经济效率、不讲生态效率,只讲经济成本、不讲生态成本的发展理念;如何突破地区和部门界限,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大政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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