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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48届世乒赛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承担保障工作的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有关接待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要责令接待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我局和组委会;问题特别严重的,不予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不能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建议组委会取消其承担接待世乒赛的供餐资格,并依法立案查处。
  1、在世乒赛前应重点做好以下相关的保障准备工作
  (1)乒赛前应对有接待任务单位至少进行二轮全覆盖检查,重点对接待单位的资质、食品加工能力、食品原料索证和现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接待餐饮单位的食品及环节进行监督抽检。
  (2)做好世乒赛期间供餐菜单和食品加工过程的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意见。
  (3)临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严格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上海市临时食品卫生许可证》。
  2、在世乒赛期间应加强对接待单位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包括:
  (1)据提供的菜单及食品名单,对供应世乒赛餐饮使用的食品原料、成品开展现场检测;现场检测中发现阳性的,立即责令供菜单位暂停使用或者供应,并立即送检验机构复检。
  (2)卫生监督员应进入供菜单位,对其食品卫生情况、食品原料索证情况、食品加工操作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餐具消毒等进行检查,重点是针对预防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
  二、各接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是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组织、管理、实施的经营管理责任,确保食品等公共卫生安全,做好有关工作: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接待单位应持有《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具备与接待任务、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加工能力。明确接待任务和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配备经培训合格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接待过程中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卫生工作,确保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二)严格食品卫生管理
  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完善卫生岗位责任制,科学地设计菜单,保证供应的餐饮食品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供应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严格控制制作完成至食用时间及放置的温度。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或规定,严格按食品卫生操作要求的规定进行食品加工。
  应落实各类参与接待工作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掌握食品从业人员在世乒赛期间的健康状况,对各种传染病、腹泻、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的职工进行密切观察、治疗、登记,并督促上述人员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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