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2005年本市高中
毕业(结业)文化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现将《关于2005年本市高中毕业(结业)文化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转发至所辖有关教育部门及学校,凡是承担命题工作的部门和自行命题的中学,须按《意见》进行命题。《意见》中对试题难易比例均有一定的要求,以适应不同办学水平的学校对命题难度的把握。市教委教研室接受区县教育局的委托,提供命题服务。
各区县、学校要组织好高中毕业考试工作,并做好质量分析,要根据我委已转发的《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精神,逐步建立旨在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综合评价体系。要加强对高中毕业考试的监督,建立考试命题和考试管理的检查、评估制度,提高高中毕业考试命题工作的质量。
附件:关于2005年本市高中毕业(结业)文化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2005年本市高中毕业(结业)文化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
一、命题的指导思想
2005年高中毕业(结业)文化考试命题工作,要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高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利于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把命题工作与命题研究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学科考试命题改革,逐步建立旨在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综合评价体系。
二、命题的依据
2005年高中毕业(结业)文化考试命题的依据是:1998年颁布的《上海市全日制高级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本)》和2004年颁布的《上海市中小学学科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历史、地理、政治等9门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