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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200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建设10个市级教师德育培训基地。抓好教师育德理念和育德能力的建设,提高教师的科学人文素养。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思考和实践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的方法和途径,有效地使民族精神内化为学生的精神支柱。
  3、建设10个德育名师工作室。着力建设一批由德育名师领衔主持的德育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市级德育名师骨干,把此项工作作为“名校长、名教师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市、区县两级共建德育名师工作室的孵化机制。全力加强市级德育名师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推动德育工作队伍由“实践型”向“实践-研究型”转变。
  4、切实抓好班主任为核心的德育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懂教育、能敬业、有素质、专业化”的班主任队伍,要切实提高班主任的科学人文素养和育德技能。开展上海市“十佳班主任标兵”巡回演讲活动,引导班主任树立德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四、构建学生课外教育活动的体制和机制
  1、要按照《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通过科目化、规范化和社会化的建设,构建不同年龄层次学生课外教育活动体系,并列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之中。要充分利用和挖掘学校、地区和社会的优质教育资源和优势,为学生开放校外活动场所。
  2、要认真组织开展好2005年暑期工作。2004年各区县的暑期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创造了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的新形式。各区县和学校要继续立足社区,不断创新以社区为管理责任主体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要在建立“社区、学校活动场所开放管理委员会”,明确责权,规范社区、学校活动场所开放的各项规章制度上有重点突破,建立青少年学生社区实践诚信签约制度。
  3、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课外活动的基地和场馆建设,规范少年宫、少科站的活动和标准,并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制定“十一五”《上海市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
  4、要重视对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作用,推进“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社区学校等载体,影响和指导家长科学育子;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社区的教育活动,搭建学校、社区、家庭合作共进的教育平台。制定上海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
  五、研究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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