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验收阶段(2005年10月—12月、2006年10月—12月)
2005年10至12月进行年度考核验收,2006年10至12月进行“五进”活动的考核验收。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以实施“五进”工作为载体,按照“社会化、群众化、专业化、制度化”的要求,建立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是“五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扎实组织开展“五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及其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与各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积极协调配合,制定具体的“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交通部门要负责配合公安部门抓好专业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单位、驾驶人、驾驶人培训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负责农机驾驶员及培训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负责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的工作,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文化部门要把“五进”工作纳入送文化下乡活动内容,在影剧院、歌舞厅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幻灯片;新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播发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机关要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主动落实“五进”各项工作措施,带头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落实“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三)突出重点,搞好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基础工作,要重点抓好运输企业、机关包括政法系统以及军警车辆驾驶人的教育管理;重点抓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居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既要抓好日常宣传教育,又要以每年的春运宣传周、《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及实施周年庆典活动,以及“五一”、“十一”黄金周前的宣传活动为重点,促进实施“五进”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考核。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根据本方案开展检查、考核和评比。2005、2006年“五进”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并综合排名,予以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成绩纳入本系统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