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
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及事故多发地段自然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2005年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06年覆盖全省所有的行政村。
1、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宣传橱窗,每半年更新1次内容,宣传橱窗应有本县市区4个以上交通事故案例(附照片);
2、在人口稠密的集市每半年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展出宣传挂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
3、农村、集镇放映电影之前,要播放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或者交通安全宣传幻灯片;
4、以乡镇或村为单位,每半年组织辖区机动车驾驶人进行1次以上安全行车、文明行车集中教育活动。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
2005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深入各地所辖行政区域内90%以上的城镇社区,2006年,要深入95%以上的社区。
1、社区居委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安全学习资料(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供社区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机动车驾驶人学习使用;
2、每个社区设置1个以上宣传橱窗,展出宣传挂图,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
3、每半年组织1次以上居民交通安全学习活动;
4、每半年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进行1次以上安全行车、文明行车集中教育活动。
(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
以运输企业、拥有10台车辆以上的单位为重点。2005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深入各地运输企业达100%,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达95%以上;2006年,深入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达到100%。
1、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安全学习资料(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供干部职工和机动车驾驶人学习使用;
2、每个单位设置1个以上宣传橱窗,展出宣传挂图,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
3、设置曝光台,对干部职工和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行为及时进行内部曝光;
4、每半年组织1次内部机动车驾驶人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观看宣传教育光碟和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5、每年至少1次组织内部机动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行车竞赛活动,运输企业要经常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
6、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开展1次安全文明运输单位和不安全文明运输单位的评选活动,并予以公布。
以上措施,运输企业、汽车站场、党政机关尤其是政法系统、部队等单位必须在2005年6月底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