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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9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9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5]1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制定的《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二月六日

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

(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05年1月12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2005年1月起至2006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湖南”、“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单位、学校、家庭,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的长效机制,增强全民的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5年底以前:实施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以下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城镇中小学生达到90%以上。农村中小学生、城镇居民、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居民达到80%以上。农村县道、主干公路沿线村民达到60%以上。道路交通秩序有所好转,交通伤亡事故稳中有降。
  2006年底以前:实施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以下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城镇中小学生达到95%以上。农村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居民达到90%以上。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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