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庆市进城就业农民服务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渝办[2005]17号)
渝中区、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进城就业农民服务管理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重庆市进城就业农民服务管理试点方案
(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3月)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对进城就业农民的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城乡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
一是建立健全一个精简、高效的工作系统;二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日常工作制度;三是建立一个统筹协调的长效机制,实现“维好权、服好务、管得住”的目标。
二、试点范围、原则和组织结构
(一)试点范围
渝中区13个街道、108个社区和沙坪坝区14个街道(乡镇)、106个社区。
(二)试点原则
1.双重管理,社区为主
对进城就业农民的服务管理以社区为主,用人单位积极配合。同时,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用工合同约定等履行好应负的服务管理职责。
2.条块结合,综合服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协调配合,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共同对进城就业农民提供全面的服务和管理。
3.改善环境,促进就业
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是试点的一项主要内容,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通过综合治理,抓出成效,促进农民转移就业。
(三)组织结构
进城就业农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在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办公室负责试点的日常工作,包括审定试点方案,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和综合统计等。试点区政府设立相应机构,试点街道(乡镇)设立进城就业农民服务管理所(站),可与其他相应机构合署办公,也可以单设机构。试点街道(乡镇)和社区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