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
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5]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
哈尔滨市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
为做好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口和计生委关于印发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黑人口发〔2005〕3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核时限
(一)统计时限
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或考核时点)
(二)工作时限
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考核时点)
三、考核方法
在分状签订基础上,采取分档考核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年终考核为辅的方法(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一)平时考核
1.经常性调查。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调查评估工作文本,对区、县(市)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结果每个季度综合汇总,提出指导意见,并将情况反馈到基层,同时作为本年度目标责任状考核依据。省人口计生委对我市抽查考核,被抽取的样本点检查结果一并作为对所在区、县(市)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