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和考核:一是以群众问卷测评为主,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3的比例计入总分。二是以基层测评考核为主,从下至上的计分按6:4的比例计入总分。三是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按7:3的比例计入总分。
(二)分级分类评议
各级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要在2005年10月份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测评。测评采取集中和定向及随机发放信函的形式进行。对重点基层单位进行现场问卷测评的结果,按适当比例计入同级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的满意分值中。对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的测评,要采取集中测评的方式进行,测评的结果要按适当比例分别计入县级参评部门和单位的满意分值中。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及其重点单位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自评,及时掌握政风行风建设状况。
(三)评议结果应用
测评和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要依据测评和考核得分排序划分先进、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分类排队后进行通报,对各类参评的先进部门和行业进行表彰;对各类不合格以及排名靠后的、突出问题整改力度不大的部门和行业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各级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把评议结果在部门和行业的评优评先中加以应用。
五、采取的几项工作措施
(一)新闻媒体联动
各级各部门和行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扩大群众参与面,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等节目,创造良好的评议氛围。省直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配合各有关新闻媒体做好以下三个栏目的工作:山西广电总台广播新闻栏目继续举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山西广电总台都市频道开办《政风行风面对面》栏目;山西日报舆论监督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监督栏目。
(二)举办听证对话会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2005年6月底前有针对性地组织政风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听证对话会要达到集中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目的,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省、市、县在下半年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发展环境的热点问题,集中组织1-2次大型政风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
(三)明察暗访
各级各部门和行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加以解决。每次明察暗访之后,将明察暗访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在本部门和行业内进行通报,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
(四)树立正面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