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请资助程序
享受“两免一补”的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并要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的贫困学生作适当调整,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具体申报程序是每学年开学初,由贫困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根据省下达的资助特困生人数,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学生家长所在村或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报县级“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各县教育、财政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后15日内,根据规定的资助范围及对象,将拟定的新学期受助学生名单联合上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月底、9月底前联合上报省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定期了解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加强对“两免一补”工作的管理,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省“两免一补”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市、县政府也要比照省成立“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两免一补”工作,办公室设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政府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资助资金,力争到200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
(二)明确职责,规范“两免一补”管理办法
“两免一补”工作实行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分工负责的体制。省教育厅负责统计汇总小学、初中和特殊教育受助学生数及各年级受助学生用教科书种类、数量。省财政厅依据省教育厅提供的受助学生数等有关情况,拟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会同省教育厅下达经费预算并与出版、发行部门办理教科书结算等工作。市、县教育、财政部门也要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应有的效应。
(三)加大监督力度,建立报告制度和奖惩机制
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两免一补”全过程的监督,真正使这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在每年年底对本辖区内“两免一补”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11月底逐级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每年将对各地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的执行情况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要建立奖惩机制,保证“两免一补”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挪用资金和拒不落实寄宿生补助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