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市、区(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应及时发布重要政务新闻,通报政府有关工作情况以及对重大事项、突发性事件、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措施等。建立政府法制新闻发布制度。凡出台政府规章以及发生对本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制事件,也应当举行新闻发布会。
8、建设诚信南京。通过制订和完善信用法规规章,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探索建立统一公开的信用征信、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用、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系统,开通企业不良行为信息警示系统;加快信用数据库建设,逐步形成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积极做好省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逐步建立信用监督体系和信用服务体系。到2007年基本做到:主要的信用法规、规章初步具备,信用市场逐步规范,信用服务初具规模,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行,基本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9、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继续深化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零基预算、综合预算,规范项目预算管理。2005年全面实施本市市级预算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7年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并实施收费与监管相分离,罚缴分离,罚没收入与经费支出相分离制度。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有法定依据,收费主体、项目、标准要向社会公开。加大财政对行政执法经费的保障力度。逐步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检测、评价和监督。
(二)建立健全依法、科学和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10、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订和完善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行政机关内部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并落实重大事项的决策前论证制、决策中票决制、决策后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和合法性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市经济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和政府法制法律工作机构的咨询、参谋作用。建立“市级民意调查中心”,发挥其反映社情民意的作用。
11、建立决策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应确定有关机构、人员或者委托有关研究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对决策内容、执行决策的体制、机制、方式、执行成本以及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及时向决策层反馈调查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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