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宁政发[2005]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请根据实际,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八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目标。为了贯彻实施好《纲要》,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南京的进程,根据国务院《纲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认真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处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依法保障社会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快建设南京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促进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南京”的目标。
(二)基本目标:经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争取到2007年使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实现以下目标:政府职能逐步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初步形成,政府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初步形成,行政执法行为明显改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效果明显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市、区(县)两级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明显改进,为在全国、全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