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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旅游局拟订的《盘锦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盘锦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现代化的旅游城市为目标,以完善城市旅游功能为中心,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服务功能和综合接待能力为重点,动员社会参与,按照国家旅游局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各项标准全面展开创建工作,把盘锦建设成基础设施完善,交通、通讯便捷,综合功能齐全,旅游产品丰富,环境舒适优美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二、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我市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城市整体功能得到加强,现代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总体接待能力和服务设施有较大改善,旅游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
  (二)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强化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的地位,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规范管理和服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教育培训,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完善接待设施,努力营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层次多样、文明、开放、便捷的具有现代化特点的新型城市形象。
  (三)强力推进旅游业发展规划。要充分发挥旅游业对其它产业的牵动作用,使旅游业在我市实施外向牵动、结构优化、扩大就业、丰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带动我市整体环境质量和城市综合功能的提高,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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