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面完成省政府
2004年度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地区给予表扬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5]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4年,经各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既定目标,维护了社会和企业稳定。省养老保险重点补助市、县(市、区)按照省政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要求,在省挂钩补助机制和奖励政策的激励下,狠抓落实,努力挖掘自身潜力,基本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尽到了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为鼓励先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全面完成2004年度省政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29个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给予表扬,并按考核奖励办法给予受表扬的市、县(市、区)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充实当地养老保险基金。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希望其他市、县(市、区)要以受表扬的地区为榜样,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任务,巩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完成2004年度省政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29个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名单
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完成2004年度省政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29个
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名单
泰州市人民政府
毛伟明 市长
王加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潘山元 财政局局长
朱向荣 地税局局长
兴化市人民政府
吴 跃 市长
刘中亚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盛卫东 财政局局长
邹 鹤 地税局局长
如皋市人民政府
周铁根 市长
华国瑞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万圣 财政局局长
张新才 地税局局长
如东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