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水平运动员
经教育厅审查、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校,可以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委、有关高校分别组织的专项测试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并经教育部和省招委集中公示。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招办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院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15%。参加体育专项测试达一级以上标准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由招生院校按志愿录取。具体招生办法按《江苏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办法》执行。
3.关于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及中学要密切配合南京军区空军招飞中心,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体检复查等工作,以确保招飞任务的完成。
4.体育院校(系科)、艺术院校(系科)的招生,分别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江苏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意见》和省招委、省教育厅《江苏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5.中学免试保送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05年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组织领导
2005年我省高校招生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异地录取、进行网上评卷和高考志愿设置等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关心和重视高校招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针对今年高考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和网上评卷改革等情况,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以及政策、办法的宣传和工作指导;认真做好考生档案的信息采集、复核和管理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准确、安全;加强考点建设;强化考点、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各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种特殊招生形式的管理,严格规范招生收费行为。除规定的招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任何高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确保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