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体检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生委员会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各体检机构应按照
《体检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
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工作须于4月30日前完成。
七、命题
接受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组织高考命题工作。命题工作要确保试题质量和安全,发挥命题对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导向作用,使之有利于推进中学全面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
八、考试
2005年我省继续实行“3+2”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科,其中外语科目听力为30分,数学不分文理科。“2”为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由考生自主选择的2门考试科目。
上述各学科分值均为150分,高考总分值为750分。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招办或省中小学教研室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
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江苏省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及10日上午。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以及中学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2005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设置、监考聘任、应考培训和考试组织与实施等考务管理工作。要针对2005年高考科目设置和考生人数进一步增加的新情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九、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