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高等函授教育辅导站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函授教育辅导站:
为加强上海成人高等教育的规范管理,强化主办高校对高等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的管理责任,根据教育部有关函授站建设和管理的精神,我委在近期内对外省市高校及本市高校在上海开设的函授站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和清理。请各主办高校和函授站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一、办学情况总体报告
二、附件
(一)函授站的基本办学条件、规模以及师资情况(填写附表)。
(二)函授站的建站材料
1、主办高校与函授站签订的建站协议、干部任命书、建站备案批复等(提供复印件)
2、双方履行协议情况(撰写情况说明)
(三)管理制度和管理状况
1、函授站协助主办高校进行招生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规章制度(提供复印件)
2、函授站对上述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的情况(撰写情况说明)
3、主办高校召开的函授站工作会议的情况(提供会议记录)
4、主办高校对函授站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或评估的情况(提供记录)
(四)函授站授课形式(自学、面授、辅导的比例情况,提供情况说明)
(五)函授站教学质量的监控
1、函授站是如何具体落实历年面授安排,主办高校对函授站派遣教师任课的名册(提供记录)
2、每门课程的考试是否执行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试卷,教考分离执行情况(撰写情况说明)
3、函授站的辅导任务如何实施,学生作业完成的管理情况(撰写情况说明)
(六)函授教育实践性教学环节(撰写情况说明)
(七)函授站招生、收费情况(撰写情况说明及提供必要的材料)
(八)进一步加强函授站建设的设想及建议
请各主办高校和函授站互配合于2005年5月底前将上述情况书面报我委,我委在适当时间根据清理报告对函授站进行抽查。
联系人:高等教育处 刘惠芬
电话:23116728传真:23116735
附件:高校举办函授教育辅导站情况调查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