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厉打击以各种方式的高额回报、虚假打折和降价为诱饵的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和以特许经营为名骗取加盟费、坑骗投资者的商业欺诈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纠正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以及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查处滥开高价处方、乱收医疗费用的行为,禁止和取缔非法义诊。
四、整治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商业欺诈,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今年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确保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要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整治工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服务市场整治,商务部门负责特许经营秩序整治,公安、工商部门共同负责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三)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在整治活动中,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群众举报投诉,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向社会曝光,震慑不法分子。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积极研究和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对多次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巡访制度、优胜劣汰制度、信用奖罚制度等。要逐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坚决清出市场。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责任人:省农业厅厅长李荣刚配合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物价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省公安厅、省供销社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做好“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工作;严厉查处坑农害农案件,创造良好的农资市场流通环境,保证农民用上合格农资产品。
三、整治重点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含复混肥)、种子、农机具及零配件、畜禽用药以及哄抬物价、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规范农资生产流通秩序。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配合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全面实现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目标。农业部门牵头做好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并依法开展种子、农药、复混肥和农机具及零配件等专项治理活动;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农资案件,配合做好农资市场集中整治和重大案件督察督办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负责化肥等农资生产环节的专项整治及农资大要案的查处工作,铲除制造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依法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的行为;供销社系统做好本系统农资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物价部门围绕“三农”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以春耕、秋播为重点,以化肥价格为突破口,加大对农药、农用柴油、种子和农膜等农资价格的监管,继续实行主要农资价格监测周报制度。畜牧、水产部门做好饲料、兽药、渔药的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