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实行食品认证管理和药品规范管理。完成全部蔬菜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进一步完善省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机构,初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追溯制度。全面推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全面监督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
(二)继续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并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继续受理小麦粉等5类和肉制品等10类食品准入申请,启动白酒、茶叶、糖果、水产品、配方奶粉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对已获得市场准入的食品,制定日常市场监管办法,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日常检查,严格把关,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推行“放心肉”工程,推广酒类商品贴标,建立完善果品检测体系。
(三)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开展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无证经营中药饮片、无证生产加工中药饮片等各种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添加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邮售假药和违法经营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重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和假冒名优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一是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查处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租赁柜台、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配合工商部门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
(五)强化责任,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等区域和八小时以外、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以及小型、分散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的保护,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用药安全。
(六)继续推进农村食品药品销售和监管网络建设。稳步实施“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在食品药品流通中推行现代流通方式,逐步发展城乡尤其是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
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责任人: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刘纪雷配合单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石家庄海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活动,有效遏止各种侵权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调动全民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