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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2004年度拍卖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2004年度拍卖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和商务部有关要求的规定,现就2004年度拍卖企业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内容
  1、拍卖企业注册资本及出资人变更情况;
  2、拍卖企业其他变更情况;
  3、拍卖企业经营状况;
  4、拍卖企业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情况;
  5、拍卖师、从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聘用情况;
  6、拍卖企业遵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拍卖企业年审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1、拍卖企业年审报告书(格式从网上下载);
  2、拍卖师、从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资质证明、聘用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5、拍卖企业取得的各类资质证明复印件;
  6、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需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
  三、拍卖企业年审的基本程序
  1、拍卖企业向市经委提交年审材料;
  2、市经委受理年审材料并进行审核;
  3、市经委作出是否通过年审的决定;
  4、对通过年审的拍卖企业发放《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四、申报时间、地点
  各拍卖企业应在2005年4月30日前按规定报送年审材料。
  年审材料送至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服务业管理处
  联系人:王纪升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1008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
  附:拍卖企业年审报告书(格式)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200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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