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留的
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5]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市直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对确定属于行政许可且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据的485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布保留。在此基础上,对其他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对有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的13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5项备案项目予以保留,现予公布。
附:1.保留的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2.保留的市级备案项目目录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1:
保留的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一、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项)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二、威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5项)
1.设立国有独资企业
2.能源监测
3.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认定
4.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立项
5.国家倍增计划项目
三、威海市科学技术局(2项)
1.科技成果鉴定
2.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登记
3.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四、威海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分局(3项)
1.安装使用警车号牌、证件、标志、报警器
2.机动车驾驶证注销
3.机动车驾驶证记分考试
五、威海市民政局(4项)
1.确认革命烈士资格
2.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3.涉华侨、涉港澳台收养
4.革命伤残人员认定评残
六、威海市财政局(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