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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留的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留的
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5]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市直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对确定属于行政许可且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据的485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布保留。在此基础上,对其他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对有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的13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5项备案项目予以保留,现予公布。
  附:1.保留的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2.保留的市级备案项目目录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1:

保留的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一、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项)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二、威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5项)
  1.设立国有独资企业
  2.能源监测
  3.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认定
  4.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立项
  5.国家倍增计划项目
  三、威海市科学技术局(2项)
  1.科技成果鉴定
  2.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登记
  3.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四、威海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分局(3项)
  1.安装使用警车号牌、证件、标志、报警器
  2.机动车驾驶证注销
  3.机动车驾驶证记分考试
  五、威海市民政局(4项)
  1.确认革命烈士资格
  2.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3.涉华侨、涉港澳台收养
  4.革命伤残人员认定评残
  六、威海市财政局(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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