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加强税收征管,完善征管体制,强化税基控管;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强化税收源头管理,认真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0%,力争增长2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54.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不断优化收入结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5.认真落实好省里扶持经济强县的政策措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县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6.建立健全政府投资评审机制,实施预算内投资项目代建制和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健全政府投资后评估和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
57.抓好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公司。
九、社会事业
58.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以“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和威海国际生物、国际微电子研发中心为依托,加大科研投入,组织研发攻关,加快碳纤维原丝等重大科技项目的产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9.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产学研联合,引导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和成果转换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贸委。
60.做好信息化试点市工作,完成城市应急指挥系统一期工程,继续推进“数字威海”建设。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科技局、公安局、建委、水利局、卫生局、林业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海事局等部门。
61.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加快普及普通高中教育;加大投入,搞好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加快市区中小学校舍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支持驻威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发展,积极引进和联办高等院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62.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人才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加快高层次人才和各类急需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
63.全面完善公共卫生两个体系建设,抓好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高水平完成市级传染病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继续搞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卫生院、中心卫生室建设,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64.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梦海》剧目,创出我市文化旅游的新品牌。组织一批国际、国内专项体育比赛,把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与旅游业有机结合起来。责任单位:市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