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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的通知

  三、预期效果
  通过服务计划的实施,力争达到“两个目标”、“一个调整”、“三个创新”。
  (一)两个目标。
  一是通过“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实施,为振兴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构筑人才高地,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是通过“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工程”的实施,提供充足的知识支撑、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撑。
  (二)一个调整。
  全面调整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重建或整合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主要学科专业,形成新的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制定高校服务老工业基地的学科专业调整方案,到2010年全省高校完成300个本、专科专业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实行“订单式”培养和校企联办专业。同时根据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市场需求在部分学校试行宽口径招生。按市场需求调整专业方向和课程结构。加大辅修课程和辅修专业的扩展力度,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有效提高毕业生就业率,造就一批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灰领”和“蓝领”人才。
  (三)三个创新。
  1.促进办学理念的创新。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办学中突出优势、办出特色、实现创新。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主动服务社会,促进自身发展。
  2.促进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
  一是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型”办学新体制。二是形成多元化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三是扩大市场化运行机制。
  3.促进高校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
  一是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高校科技体制的变革与创新。二是推进学校、企业、科研系统人才共享、资源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黑龙江省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评价各项目的实施。同时,项目相关产学研各方还需组建协作机构,强化校企间沟通协调。
  (二)资金保障。
  启动教育服务项目,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制。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设立重点服务计划的引导资金或专用资金,以项目评估为基础,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教育部和中央有关部委的资金资助。运用市场机制,争取被服务对象的效益性资金参与。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争取银行贷款和税收政策支持。
  (三)计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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