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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的通知

  为实施上述培养模式,重点建设以下3个项目:
  (1)职业学校调整建设项目。
  2004年至2005年开设二产专业职业学校达152所(重点建设6所独立设置的二产类职业学校、15所省部级和11所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2006年至2010年建设10所省部级和10所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使全省省部级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分别发展到80所和45所;标志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达到15所。
  (2)专业建设项目。
  2004年至2005年完成10大类50个骨干专业建设。2006年至2010年完成10大类50个骨干专业建设(详见附件2)。
  (3)学生实习与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2004年至2005年建成10类14个专业全省中、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用实习和“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详见附件3)。2006年至2010年建成10类16个专业全省公用和地市公用实习、培训基地。
  3.实施紧缺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培训计划。
  预期目标:2004年至2005年在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医药工业、能源工业、农畜产品深加工、森林工业、信息技术产业、基础设施产业、高级经营管理与社会服务业等专业,培养紧缺本科人才15万人左右。到2010年在上述专业培养紧缺本科人才28万人左右。
  载体: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4所院校;建立10个校企合作的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详见附件4)。
  内容:发挥高校、企业双方优势,整合全省高等教育资源,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选择办学实力较强、特色突出,与行业和企业结合紧密的高校,与相应企业及其他高校联合,建立10个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下设26个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各高校根据本校的学科专业特点,联合对口企业制定人才培养与培训实施方案。到2010年全省高校将建成300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180个专业、专科120个专业)和10个产业群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4.实施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培训计划。
  预期目标:2004年至2005年为一期工程。培训企业在岗职工160万人次;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与再就业培训98万人次(其中,省劳动保障厅承担58万人)。2006年至2010年为二期工程。培训企业在岗职工400万人次;培训失业人员100万人次(详见附件5)。创建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社区,在全省逐步建立400个社区学习中心,建设5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确定一批为职工教育或再就业培训服务的定点学校(详见附件6)。
  载体:各中、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行业企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行业组织、社区各类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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