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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四川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2.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通过改变病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减少并努力消除各种致病因素;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探索有效的防治措施,提高科学防治能力。
  3.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各种地方病流行特点、病情程度、自然环境、社会和经济条件,将对群众健康危害比较大、防治效果比较好、防治措施容易落实的地方病作为防治重点,因地制宜地采取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
  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摸清流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采取“先重病区后轻病区、先人群密度大病区后人群密度小病区”的做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二、目标
  (一)总目标。到2005年,全省实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到2010年,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到2010年,地方性氟(砷)中毒、大骨节病、跁子病有1/4的病区县(村)达到控制标准;克山病的发病率控制在1/100000以下。
  (二)具体工作目标。
  1.碘缺乏病。
  (1)到2005年,125个县(市、区)达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实现全省达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从2006年起,力争每年有25%的县(市、区)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到2010年,全省95%以上县(市、区)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2)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的县(市、区)要不断完善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保持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
  2.氟中毒。
  (1)饮水型氟中毒。到2010年,全省80%的病区村完成改水,其中90%的中、重病区村完成改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国家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
  (2)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到2010年,全省改炉、灶降氟28万户,重病区户改炉、灶率达到100%;90%以上的新建炉灶在5年后使用性能良好,居民正确使用炉灶率达到95%以上。
  (3)饮茶型氟中毒。到2010年,查清全省病情和病区分布范围,逐步落实防治措施。
  (4)到2010年,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3.砷中毒。
  (1)到2006年,完成全省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调查工作。
  (2)到2010年,完成全部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村的改水,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国家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
  (3)到2010年,完成所有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的改炉改灶,居民正确使用炉灶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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