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着力抓好相关法普及。要以《
安全生产法》、《取缔无照经营查处规定》、《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组织开展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全面依法履行职责。
(二)集中力量开展“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1.认真制定量化考核验收方案。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法宣办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要通过量化考核指标,重点检查“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或工作要点)的制定情况;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法制宣传队伍,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以及普法经费的保障情况;“四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把握宣传节点、采用各种载体,开展专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以及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的情况。
2.通过自查切实抓好整改补缺。要严格按照“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及其标准,认真组织自查,对“四五”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顾,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拾遗补漏,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积极做好整改工作;要保质保量地完成总结验收任务,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的实现,使总结验收成为推动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
3.及时总结推广普法典型经验。要抓住“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契机,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既要通过科学评估,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又要结合实际,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不断发现并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启动做好准备。
(三)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
1.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调研。要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制定,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研究探索二十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成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