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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部分区县(市)招聘乡镇农业服务体系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6.身体健康。
  二、实施招聘的程序
  (一)申报招聘计划
  实施招聘的区县(市)按照下达的使用事业编制招聘人员的计划(市编办另文下达),确定各专业的招聘人数,于4月25日前报市人事局审批。本次招聘分种植业(含林业)、养殖业、农机水利水保3个专业。
  (二)发布招聘简章
  实施招聘的区县(市)人事部门按照招聘条件及下达的招聘计划,拟制招聘简章。招聘简章应包括招聘专业及人数、范围对象、资格条件、报名及考试时间、考试方式、成绩计算、体检、考核、聘用等内容。招聘简章由实施招聘的区县(市)人事部门于4月30日前公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5月10—11日。报考者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按种植(含林业)、养殖、农机水利水保3个专业选报其中1个专业,由实施招聘的区县(市)人事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于5月13日前将各专业的报考人数报市人事局。
  实施招聘的区县(市)人事部门于5月13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举报投诉。公示时间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05年5月底或6月初,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科,每科卷面分值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等内容;《专业知识》按种植业(含林业)、养殖业、农机水利水保3个专业分别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由市人事局提供复习资料,《专业知识》不提供复习资料。
  4.初试成绩。初试成绩=(笔试成绩÷2)+加分。加分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加15分;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0分;获得区县(市)党委、政府或重庆市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得多项表彰奖励的,取其最高项加分1次,不累计加分。
  (2)获得区县(市)及以上人事职改部门评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加5分,中级职称资格的加10分,高级职称资格的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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