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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红火蚁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红火蚁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府办[2005]1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近日来,广东省吴川市等地发现一种新传入的外来有害生物——红火蚁,这种生物主要危害农作物根、茎、叶、果实等,当受到干扰时还会蜇刺人畜,是一种危害性很强的植物检疫性虫害。我省与吴川市相距仅300多公里,且进岛货物基本从广东省陆地港口转运,是最易传播的地区之一,已被农业部确定为三级疫情地区。为了有效预防红火蚁的传入,保障我省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预防红火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为预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要明确农业、林业、质检、卫生、环保、交通、科技、财政、宣传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要组织红火蚁防疫专业队伍,立即开展红火蚁防疫工作,全力阻击红火蚁疫情传入。
  二、对从省外调入的带土年桔等花卉、盆景进行全面防疫处理。在处理中,可使用以下药剂:阿维菌素、氯氰菊酯、联苯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毒死蜱等;采用喷雾、浸液或浇灌等方法处理。已售出的花卉、盆景要通过各种渠道告知购买者,要求其自行喷药、灌药处理或请当地农业植物检疫部门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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