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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组建专业救援组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建各专业救援组,指挥救援工作。
  2、现场工作区域划分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以及气象条件等进行数据分析后,把现场工作区域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便于救援工作的开展。
  3、应急救援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指挥专业救援组进行救援行动。各专业救援组应及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
  六、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
  (一)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环境保护组会同有关专家制定环境修复方案,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后实施。一般由环境保护组和专家咨询组指导抢险救援组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
  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现场进行连续监测。
  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情况,事故现场危害消除后,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事故现场恢复正常。
  (二)事故调查处理
  各有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国务院或省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的,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工作上积极予以配合。
  七、经费开支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市)政府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附则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监局。
  (二)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
  (三)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本预案与《杭州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并执行。
  附件:1.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2.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3.本预案响应程序示意图(略)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以及气象条件等数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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