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救护应急预案。确定救护定点医院和受伤人员专业治疗方案,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对环境产生污染的现场遗留危险物质。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抢险预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参加救援行动。
市经委:负责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工作。
市建委:负责调派挖掘机、吊车、铲车等工程设备、设施以及建筑材料等物资,参加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市城管办:配合开展洗消工作。
市民防局: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调动民防应急救援组织作为后援力量参加救援行动。
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关的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把握准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市总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杭州警备区:必要时做好部队救援的协调工作。
有关区县(市)政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救援情况,配合指挥部的救援行动。
(二)专业救援组的组成与职责
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
(1)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质监局、事故单位抢险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必要时市民防应急救援组织可作为后援力量,并商请驻杭部队防化专业分队作为预备力量。
(2)主要职责。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2、伤员抢救组
(1)人员组成。由市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的有关医护人员组成,市卫生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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