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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经委、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城管办、市民防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杭州警备区及有关区、县(市)政府。
  2、职责
  (1)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演习,负责监督各部门、各区县(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组织确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强制措施;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紧急指挥调度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协调驻军和民防队伍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组织有关善后事宜。必要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启动省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成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厅: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市安监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区县(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并提供给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保护事故现场。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灭火抢险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灭,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控制和有关设备容器冷却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搜救伤员。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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