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经委、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城管办、市民防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杭州警备区及有关区、县(市)政府。
2、职责
(1)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演习,负责监督各部门、各区县(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组织确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强制措施;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紧急指挥调度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协调驻军和民防队伍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组织有关善后事宜。必要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启动省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成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厅: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市安监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区县(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并提供给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保护事故现场。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灭火抢险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灭,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控制和有关设备容器冷却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搜救伤员。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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