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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加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和7岁以下儿童(散居)卫生保健工作,降低因意外伤害和各种传染病等造成的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到8.80‰。
  九、加强妇幼卫生保健(三级网络)建设(以农村为重点),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十、巩固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精心组织实施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
  全年力争实现下岗向失业并轨11.85万人,其中,女职工3.6万人。
  二、全力做好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2万人,其中女性人数力争达到2.9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7万人,其中女性人数力争达到2.3万人。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确保全市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7000人,其中,女职工1404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
  重点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的投诉接待和立案查处工作,确保受理举报案件的结案率达到98%以上。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一、完成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相关内容的编制任务。
  二、积极支持帮助有关妇女儿童发展项目的立项工作。
  三、加大协调力度,努力为妇女儿童发展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市民政局

  一、加强城市低保工作,加大对妇女、孤残儿童的保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二、积极推进农村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优先救助,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三、提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超过25%,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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