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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继续开展资助农村义务教育活动。巩固276所农村薄弱中小学对接成果,进一步落实贫困学生“两补一免”政策,年内社会各界资助农村义务教育资金1000万元以上。
  三、继续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保证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7%以上,确保巩固率稳步提高,辍学率逐年下降。
  四、继续深化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农村初中实行“绿色证书”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五、继续开展创建特色学校活动,命名100所素质教育特色学校。
  六、全市高中年入学增长率保持10%以上;继续扩大优质高中数量,使城区优质高中在校生比例达90%以上。
  七、进一步对民族教育资源进行整合,使我市民族教育的整体水平达到或高于同类同级学校的水平。
  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使省级特殊教育示范校的比例达到62.5%,创全省第一。

市卫生局

  一、开展助产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接生;
  并进行助产人员资格审查及重新注册。
  二、继续进行农村贫困高危孕产妇医疗救助活动,提高农村
  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在2004年的基础上降低3个10万分点。
  三、继续加强妇女孕产期保健工作。
  四、加强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途径的宣传工作。
  五、加强流动人口卫生保健工作进社区的管理工作目标。
  六、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并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增加疾病筛查的种类。
  七、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临床普及工作,保证出现新生儿窒息时抢救及时,新生儿死亡率降低到5.95‰,婴儿死亡率降低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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