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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市卫生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等单位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全面开展“农村特困孕产妇救助”、“农村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优生优育”、“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干预”、“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等项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二)在2004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等措施,通过“希望工程”、“代理妈妈”、“城乡结对子”,设立救助资金等各种形式,集社会合力,破解实施《两个规划》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农村义务教育。
  (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等部门大力开发妇女就业岗位;全面开展具有市场导向性的女性就业、创业,家政服务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完善妇女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优化妇女就业、创业环境和条件;启动社区妇女就业、创业工程,推动妇女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
  (四)为深化《两个规划》实施工作,拓展妇女儿童工作层面,夯实妇女儿童工作基础,创新妇女儿童工作思路,拟选择一个区开展社区实施《两个规划》试点工作。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并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工作力度,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六)继续做好《两个规划》监测统计年报数据的收集、汇总工作;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纳入地方常规统计;设计长春市妇女儿童数据框架,启动数据库的筹备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开展监测统计年报工作。
  三、继续推动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贯彻落实
  开展《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修订和完善;围绕出生性别比,女职工劳动保护等问题,推动有关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四、强化实施《两个规划》的监督指导工作
  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妇儿工委有关部门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汇报的协调准备工作;市人大代表视察妇女工作的准备工作;适时指导县(市)区妇儿工委、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拟在2005年4月召开市政府妇儿工委扩大会议。

  附件:

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规划》工作目标

市教育局

  一、城市普及学前3年教育,县城学前3年入园率达80%以上,乡镇中心园所在地学前3年入园率达60%以上,农村基本普及学前1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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